1. 依國科會114年11月7日科會科字第1140079992號及114年11月11日科會科字第1140080320號函辦理。
  2. 計畫申請注意事項:
    1. 計畫須由雙方互訪人員,分別向國科會及愛方(ETAg)提出申請案。
    2. 本案係屬交流互訪計畫,計畫主持人赴對方國家研究訪問,可為「單向研究訪問」或「雙向互訪」。
      1. 單向研究訪問:不論我方研究人員赴愛沙尼亞或愛方來臺,均需提出申請案,申請對應之我方出國差旅費或愛方來臺生活費。(派遣方及接待方均需提出申請案)
      2. 雙向互訪:得同時申請我方之出國差旅費及愛方之來臺生活費 (請於「出訪計畫」內同時提出申請)。
    3. 訪問期間以8日為原則,至多不超過14日。
    4. 申請案必須以未來合作研究為前提,互訪的主要目標是研究人員共同討論合作研究計畫之細節,因此在提交申請案前就必須與合作夥伴建立連絡管道。
    5. 計畫執行期程自2026年6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6. 有意申請者請於旨揭截止期限前完成線上申請作業,並請所屬單位於次日中午前將申請名冊(經單位主管核章)送達研發處,俾利備函彙送國科會提出申請。
  3. 本計畫相關申請疑義,請洽國科會科國處李蕙瑩研究員,電話:(02)2737-7150。有關系統操作問題,請洽國科會資訊系統服務專線:0800-212-058、02-2737-7590~75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