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依國科會115年2月2日科會科字1150009300號書函辦理。
  2. 計畫主持人資格:
    1. 臺方計畫主持人以刻正執行國科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主持人為限。(不含規劃推動計畫、雙邊協議國合計畫及產學合作計畫。)
    2. 拉、立二方計畫主持人依各該國家教育及科學部之規定辦理。(拉、立方無擴充加值相關規定。)
    3. 刻正執行本項國際合作計畫補助之計畫主持人不得提出計畫申請書。
  3. 計畫申請注意事項:
    1. 本案係屬補助雙邊協議型擴充加值國際合作研究計畫,由三方組成之合作研究團隊共同合作進行本項研究計畫計畫,執行期間自2027年1月1日至2029年12月31日止。
    2. 補助計畫以三年期計畫為原則,臺拉立三方協議機構各自負擔合作計畫所需之研究經費。
    3. 我方補助「國際合作擴充加值」經費與「原計畫」經費,每年不超過新臺幣90萬元為原則。
    4. 計畫申請書須由三方計畫主持人共同研議完成,並分別向國科會、拉方及立方之教育及科學部提出。任一方未收到申請書,則合作案無法成立。
    5. 有意申請者請於旨揭截止期限前完成線上申請作業,並請所屬單位於次工作日中午12時前將申請名冊(經單位主管核章)送達研發處,俾利備函彙送國科會提出申請。
  4. 本計畫徵求相關資訊亦已公告,請於國科會網站https://www.nstc.gov.tw/folksonomy/rfpDetail/4a1e5382-69e5-4bb3-8e37-fd72efcfc3b6?l=ch查詢參閱。
  5. 本計畫相關申請疑義,請洽國科會科國處李蕙瑩研究員,電話:(02)2737-7150。有關系統操作問題,請洽國科會資訊系統服務專線,電話:0800-212-058、(02)2737-7590〜75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