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依國科會115年2月23日科會科字第1150012359號函辦理。
  2. 申請注意事項如列:
    1. 申請之研討會舉辦日期:須為115年4月1日起至116年9月30日間舉辦之研討會。
    2. 為鼓勵與國際學術組織聯合舉辦大型國際學術會議;申請時請詳填外籍專家學者參與人數及國家數,且至少應有兩個國家或地區之外籍專家學者來臺參與研討會,但不包含中國大陸、香港及澳門地區。
    3. 因應研討會運用數位化技術辦理之需求,外籍專家學者或與會人員如以視訊或其他數位科技方式參與會議,可視為親自出席,規劃補助費用項目時請整體考量實體或視訊等會議形式之需求。
    4. 為支持女性科研人員參加國際學術研討會,及鼓勵申請機構提供照顧幼兒之措施,本補助項目得依實際需提供托兒服務經費。
    5. 有意申請者,請於旨揭截止期限前完成線上申請作業,並請通知所屬單位最晚於3月31日(星期二)下午5時10分前於該系統完成確認,俾利彙送國科會提出申請。
  3. 本案作業要點及相關資訊,請逕至國科會科國處網頁(網址 :https://www.nstc.gov.tw/sci/ch/detail/1360c09c-0890-47ae-9275-cecefe5a3167)查詢參閱。
  4. 本案相關申請疑義,請洽國科會科教國合處承辦人洪小姐,Email:yth@nstc.gov.tw;有關系統操作問題,請洽國科會資訊系統服務專線,電話:0800-212-058、02-2737-7590~75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