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依國科會115年3月31日科會科字第1150021576號函辦理。
  2. 計畫主持人資格:
    1. 臺方計畫主持人應符合下列資格條件:
      1. 以現正執行國科會補助研究案計畫,且於徵件截止日內,原計畫執行期限尚未屆滿之計畫主持人為限。所稱原計畫不含規劃推動案、產學合作案、代辦案及雙(多)邊協議國際合作研究計畫。
      2. 計畫主持人執行國科會重大政策性專案計畫,不得再執行國科會其他補助計畫者,仍可提送本方案申請書,以確保雙邊協議合作案之申請得以成案。
    2. 斯方計畫主持人資格依SAS相關規定處理。
  3. 計畫申請注意事項:
    1. 本計畫必須由臺灣及斯洛伐克雙方計畫主持人共同研議主題,並共同提出合作計畫書,分別提送國科會及斯洛伐克科學院審查,任一方未收到申請書,合作案無法成立。
    2. 計畫執行期限自2027年1月1日起開始執行,與斯方共同研究計畫之執行期間相同。計畫期程最短1年,最多不得超過3年。
    3. 臺斯雙方計畫主持人應於提申請案前充分溝通及討論計畫內容,雙方計畫名稱應相同且合作內容應經雙方同意。
    4. 雙邊國際合作計畫應將臺斯雙方研究人員互訪交流視為彼此重要合作活動並列入計畫,系統內申請表 IM02得以中文或英文撰寫。
    5. 合作領域:所有基礎及應用科學領域,包括人文科學領域。
    6. 本案不列入國科會一般專題計畫補助件數計算,惟計畫主持人同年度執行此類雙(多)邊協議國際合作研究計畫(Joint Call),以2件為限。
    7. 有意申請者請於旨揭截止期限前完成線上申請作業,並請所屬單位於次工作日中午12時前將申請名冊(經單位主管核章)送達研發處,俾利備函彙送國科會提出申請。
  4. 本計畫相關申請疑義,請洽國科會科國處陳怡潔助理研究員,電話:(02)2737-7682。有關系統操作問題,請洽國科會資訊系統服務專線,電話:0800-212-058、(02)2737-7590〜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