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依國科會115年6月18日科會科字第1150040957號函辦理。
  2. 本案計畫主持人資格為刻正執行國科會補助研究類計畫主持人,並於該計畫項下擴充加值為國際合作計畫,補助經費項目及規定,請參閱申請須知。
  3. 本計畫之執行期程自2027年4月1日至2029年3月31日止,為期2年,須與日方共同研究計畫之執行期間相同。
  4. 有意申請者請於旨揭截止期限前完成線上申請作業,並請所屬單位於次日中午前將申請名冊(經單位主管核章)送達研發處,俾利備函彙送國科會提出申請。
  5. 本計畫相關申請疑義,請洽國科會科教發展及國際合作處,孫小于專員,電話:(02)2737-7151;線上作業系統操作問題,請洽國科會資訊系統服務專線,電話:0800-212-058,(02)2737-7590~75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