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依教育部115年10月21日臺教綜(二)字第1150099252號函及海委會115年9月24日海科教字第1150010978號函辦理。
  2. 為從源頭強化海洋科技創新研發,落實需求導向之科技應用,並建構完善之入職前海洋科技人才培育機制,海委會特辦理旨揭計畫,俾提升我國智慧海洋治理量能及海洋科技產業整體競爭力。
  3. 本案申請作業手冊等相關資料,均已公告於海委會網站/最新公告(https://www.oac.gov.tw)。
  4. 本計畫徵件期間自即日起至115年11月30日(週一)下午5時止。
  5. 申請方式:於期限內將申請資料正本以郵遞寄送或專人送達方式提送海委會(地址:806614高雄市前鎮區成功二路25號4樓)科技文教處江小姐收,並應以海委會「申請作業手冊」提供之,「信封封面」格式(附件十三),黏貼於外信封,並勾選徵件別,以郵戳為憑(親自送達者以海委會收文登錄時間為憑),逾期、未依海委會提供信封格式或未勾選徵件別者,概不予受理,亦不退還所寄文件。
  6. 隨文檢附海洋委員會116年度徵件公告、海洋委員會來函及教育部來函各1份(如附件)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