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依科技部104年12月28日科部科字第1040091041號函辦理。
  2. 於104年12月31日前送達科技部之申請案,依修正前規定辦理;於105年1月1日後送達科技部之申請案,依修正後規定辦理。
  3. 隨函檢附修正「科技部補助邀請國際科技人士短期訪問日支酬金支給基準表」及「科技部補助邀請國際科技人士短期訪問機票費補助金額表」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