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旨揭補助辦法及補助金額一覽表業經104年10月15日第53次研發會議、104年12月15日第54次研發會議暨104年12月18日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第8屆第4次會議決議通過。
  2. 檢附旨揭補助辦法修正條文對照表、修正後全文及定額補助金額一覽表如附件。
  3. 為將校內各項學術補助統一規範,現行「邀請國際傑出教學及研究人才補助辦法」業另以本校政研發字第1050010040號函發布廢止,原補助規定併入「學術研究補助辦法」,補助經費標準仍依本校「邀請國際傑出教學及研究人才補助經費標準表」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