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依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111 年8 月10 日科會工字第1110051498號函辦理。
  2. 旨揭兩項作業要點補助機制,業已轉型,爰自即日起停止適用。
  3. 檢送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來函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