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發布修正「科技部補助邀請大陸地區暨香港澳門科技人士來臺短期訪問作業要點」,名稱並修正為「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邀請大陸地區暨香港澳門科技人士來臺短期訪問作業要點」;修正「科技部補助兩岸科技學術研討會作業要點」,名稱並修正為「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兩岸科技學術研討會作業要點」,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1. 依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111年10月13日科會科字第1110063980B號函辦理。
  2. 檢送國科會函、修正「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邀請大陸地區暨香港澳門科技人士來臺短期訪問作業要點」及「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兩岸科技學術研討會作業要點」(如附件)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