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依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113年1月19日科會文字第1130005355號函辦理。
  2. 旨揭要點修正重點如列:
    1. 為因應國科會「參與計畫博士生費用增核措施」,考量獲獎人若為該會計畫項下兼任人員每月可增核新臺幣一萬元,配合放寬獲獎人支領計畫項下兼任助理、 兼課或其他兼職之工作酬金、研究津貼等額度限制,由「新臺幣一萬元」調整為「新臺幣二萬一千元」。(修正要點第七點第一項第一款第一目)
    2. 比照國科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十九點規定,獲獎人取得博士學位後,應「於三個月內」至該會網站線上繳交博士學位證書及博士論文電子檔,以完成結案。(修正要點第七點第一項第二款)
  3. 檢送修正後的「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獎勵人文與社會科學領域博士候選人撰寫博士論文作業要點」第七點及修正對照表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