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依國科會115年10月19日科會科字第1150073787號函辧理。
  2. 此次修正重點如下:
    1. 為提升國際科技人士短期訪問之補助效益與經費運用彈性,凡經核定補助者,申請機構得於核定總額內,依補助基準覈實報支日支酬金、機票費及健保補充保費等項目。
    2. 另變更作業程序,除涉及主要活動變更仍須報經該會核准外,其餘變更事項授權由申請機構循內部程序自行辦理,以簡化流程並落實分級管理。
  3. 檢送國科會函、修正「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邀請國際科技人士短期訪問作業要點」第五點、第九點及修正對照表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