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國科會研究計畫|結案
非國科會研究計畫辦理結案時,公文怎麼寫?
非國科會研究計畫完成後,應依委託或補助機關(構)規定辦理經費及成果結案,並由學校函送經費收支結算表或經費收支報告表、成果報告等資料。公文須依校內程序會辦研究發展處、主計室並呈請校長核定,再由文書組發文辦理。
詳細說明
函送委託/補助機關(構)辦理計畫結案:其中包含經費結案及成果報告結案。
函送政府機關辦理研究計畫結案,公文如何撰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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範例一:函送委託/補助機關(構)辦理計畫結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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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會簽單位 | 研究發展處、主計室、呈請校長核定 |
| 公文範例 |
主旨:檢陳本校○○學系○○○教授執行之「○○○○計畫」,經費收支結算表及成果報告各乙份,請鑒核。 公文正本:教育部 |
| 簽辦順序 | 承辦人(單位逐級陳核)→研究發展處→主計室→國立政治大學(在系統中不需要選,公文自動會至秘書處,校長決行)→承辦人→文書組發文 |
| 注意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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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送委託或補助機關辦理研究計畫結案,公文如何撰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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範例二:函送委託/補助機關(構)辦理計畫結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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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會簽單位 | 研究發展處、主計室、呈請校長核定 |
| 公文範例 |
主旨:檢送本校○○學系○○○教授執行之「○○○○計畫」,經費收支報告表及成果報告各乙份,請查照。 公文正本:委託機關(構) |
| 簽辦順序 | 承辦人(單位逐級陳核)→研究發展處→主計室→國立政治大學(在系統中不需要選,公文自動會至秘書處,校長決行)→承辦人→文書組發文 |
| 注意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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