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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 110年度全國性學術團體辦理學術推廣業務計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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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類別 | 國科會 |
機關名稱 | 科技部 |
公告時間 | 2020-06-01 |
內容 | 一、依科技部109年5月20日科部綜字第1090028962號函辦理。 二、科技部為提升學術水準,促進學術交流,補助全國性學術團體在國內辦 理學術推廣業務,特訂定補助全國性學術團體辦理學術推廣業務作業要點。 三、計畫申請及注意事項: (一)計畫執行期間為次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為期一年。 (二)計畫主持人資格應為申請機構之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副秘 書長或期刊總編輯。 (三)申請機構須同時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以推展學術研究及促進教育發展為宗旨及任務,依人民團體法及社會團體許可立案作業規定,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准立案五年以上之全國性學術團體。 2、定期辦理理監事改選,且其理監事成員中現任大專院校或研究機構 之教學研究人員占五分之三以上。 3、近五年內,每年均定期出版學術性期刊。 4、近三年內曾主辦科普教育活動、學術研討會及其他學術推廣活動( 如學術競賽、展覽及研習)。 (四)有意申請者,請於旨揭期限前於科技部申請系統完成線上申請且逕行函送提出申請。 四、本計畫作業要點、申請表件及申請作業方式說明等,請至科技部網站「學術研究」項下「補助獎勵辦法及表格」中「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之「全國性學術團體辦理學術推廣業務」下載或瀏覽。 五、本申請案相關疑義請洽科技部部綜合規劃司,電話(02)2737-7567;有關系統操作問題,請洽科技部資訊系統服務專線,電話:0800-212-058、(02)2737-7590~92。 |
承辦單位 | 學術推展組 |
承辦人 | 郭詠銘 |
分機 | 66899 |
本校收件 截止時間 | 2020-08-05 |
檔案下載 | 附件一 科技部函 附件二 本校函 附件三 作業要點 附件四 申請方式說明 附件五 申請檢核清單 附件六 個人自評表甲表 附件七 自評表乙表 附件八 學術科技團體納入線上註冊單位申請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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