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學術性專書獎
受理身份
教研人員
申辦時間
每年辦理一次審查方式
初審及複審兩階段評選
- 依本校「學術性專書獎設置辦法」辦理。
- 申請資格:申請人須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 本校任職滿兩年以上,從事研究或教學工作之專職人員。
- 符合前項資格但已依相關法令辦理退休之人員,其專書以本校名義出版者,亦得提出申請。
- 申請專書之作者如有二人以上(含),需至少有一位主要作者符合前述申請人資格。
- 專書範圍:
- 該專書應為公告日前三年內正式出版之學術性專書。(此處所稱三年內係以曆年計算,即申請前三年的1月1日起至申請前一年12月31日止。)
- 該專書語言不設限制。
- 該專書須以本校名義出版。
- 該專書須在國內外具審查制度之出版社或研究機構正式出版。
- 檢附資料:
- 申請書(一):個人資料表。
- 申請書(二):專書資料表。
- 申請截止日前五年內之學術著作目錄。
- 申請專書三冊。
- 申請專書審查通過證明文件。
※共同申請規定:申請專書之作者如有二人以上(含),應共同提出,由其中一人代表申請。
- 申請時間:本獎項每年辦理一次,每年1月初由本校公告。申請人應於當年度3月1日起至3月31日止,備妥前述申請資料紙本及電子檔寄送本校研究發展處提出申請。
- 審查程序:評選程序包括初審及複審兩階段。初審由本校出版委員會負責,複審由校長聘請五至七位委員所組成之評選審查委員會審查,並決定得獎名單。
- 獎勵名額與金額:
- 獎勵名額:每年獎勵專書三本為原則。
- 獎勵金額:公開頒發獎金新臺幣十二萬元及獎牌一面。(共同著作之全部申請人獲頒之獎金總額,以新臺幣十二萬元為限。)
- 成果發表:本校將公布得獎人個人簡歷、得獎專書書名及摘要於本校網站;邀請得獎人發表學術演講或舉行專書發表會。
法規依據
常見問題
備註
本年度學術性專書獎自3月1日至3月31日受理申請。
請填寫線上申請表單,並將紙本資料(1. 申請書-個人資料表、2. 申請書-專書資料表、3. 五年內之學術著作目錄、4. 申請專書3冊、5. 申請專書審查通過證明文件)傳送至研發處出版中心,始完成申請作業。
聯絡人
朱星芸 : #75671|e-Mail :aew@ncc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