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出席國際學術會議發表論文
受理身份
學生/教師
申辦時間
會議舉行日七個工作日前向研發處提出審查方式
隨時受理
- 申請資格:
- 本校編制內專任教師、研究人員及學生以本校名義出席重要國際學術會議並口頭發表論文。
- 須先向國科會提出補助申請,惟同一年度因已獲該單位補助而不得再申請者不在此限。
- 未獲補助或因不可歸責於申請人因素,致未能於期限內向國科會提出申請者,得檢附證明文件向本校申請二分之一定額補助。
- 規模:所稱國際學術會議,係指參與發表或評論之學者來自三個國家以上(含三個國家,以專職工作單位所屬國家認定之),大陸港澳不含。
- 申請途徑:
iNCCU愛政大→校務系統Web版→教師/學生資訊系統→研究/學術服務→學術研究補助→填寫申請單→存檔→送出申請案。線上申請完成後,併同申請表及相關資料紙本送達研發處,始完成申請作業。 - 補助規定:
- 每篇論文以補助一人為限。每人每年以補助一次為限。
- 獲校外單位補助者不得重複申請校內全額或差額補助。
- 補助項目:
- 研發處得視會議之重要性及年度預算酌予補助機票費、生活費、保險費及註冊費。
- 如出席在台灣舉辦之國際會議者,限補助註冊費。
- 檢附資料(請雙面列印):
- 申請表
- 主辦單位致申請者本人之正式邀請函或email
- 會議日程表(申請人姓名、會議名稱、口頭發表論文名稱及三國學者國籍請標示清楚)
- 擬發表之論文摘要及論文全文影本
- 論著目錄清單
- 未獲國科會補助證明文件(如為同一年度已獲國科會補助不得再申請第二次,請檢附國科會前次補助核定函或者經費核定清單,如有變更請再附上核定之變更申請表)
- 結案程序:
獲補助出席國際會議者,應於會議結束後1個月內配合辦理事宜如下:- 依會計相關規定辦理經費核銷。
- 上傳成果報告電子檔。
- 學生請依國立政治大學補助學術活動執行成果報告書格式撰寫。
- 教師請依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所訂定之出國報告電子檔規格撰寫,並附上出國報告審核表後連同公文一併陳核(詳細流程圖)。
- 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學校、公營事業機構以政府經費派赴國外從事考察、進修、研究、實習及其他活動之人員,應依據「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出國報告綜合處理要點」之規定,於返國之日起3個月內提交出國報告,公開於公務出國報告資訊網供民眾查詢瀏覽。
註:補助經費自教育部,須依第2、3點規定辦理。
- 結案文件:
- 核定之出席國際學術會議發表論文補助申請表
- 國外出差旅費報告表
- 核銷相關單據
- 公用清冊
- 因公出國搭乘外國籍航空公司班機申請書
- 教師請檢附假單
常見問題
如已獲校外單位補助,還可向研發處申請差額補助嗎?
師生出席國際學術會議發表論文應先向國科會申請補助,獲補助者不得重複申請校內全額或差額補助。同一年度第二次出席國際學術會議發表論文致無法再向國科會提出補助申請者,得檢附前次國科會補助函或經費核定清單向研發處申請不同區域定額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