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畫結餘款專區|結餘款分配
受理身份
申辦時間
計畫結餘款分配規範與作業流程
研究計畫結餘款分配主要處理計畫執行期滿後的經費餘額運用。結餘款金額若在新臺幣二千元(含)以內,將全數納入校務基金;超過二千元者,則須由計畫主持人依據計畫性質(個人或單位執行)辦理分配申請。分配後的經費可撥入個人或執行單位帳戶,協助主持人持續進行研究活動,直到其離職或退休為止。
詳細說明
研究計畫結餘款如何分配?比例是多少?
如果你正在辦理計畫結案且有剩餘經費,可依據以下比例與流程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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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類型 |
學校統籌比例 |
學院/單位運用比例 |
主持人使用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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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研人員個人執行計畫 |
20% |
20% (院、中心) |
60% (至離職或退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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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研或行政單位執行計畫 |
30% |
40% (執行單位) |
30% (至單位離職) |
申請研究計畫結餘款分配要怎麼辦?需要哪些文件?
- 公文製作:請進入 iNCCU 系統製作公文掛號,隨文檢附相關申請表件。
- 表單下載:請至主計室網頁「表格下載」區,取得「計畫經費結餘款分配申請表」。
- 簽辦順序:由計畫主持人發起,經單位主管(系、所、中心)核章後,送交主計室辦理。
辦理研究計畫結餘款分配時要注意什麼?
- 結餘款金額在二千元(含)以內者,不予分配,直接納入校務基金。
- 個人計畫結餘款可使用至主持人離職或退休;單位計畫結餘款則使用至主持人離開該單位。計畫主持人身分異動後,如有餘額悉由學校或執行單位統籌使用。
- 實際辦理時,建議與主計室確認最新分配規範與表單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