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畫結餘款專區|結餘款分配

受理身份

申辦時間

計畫結餘款分配規範與作業流程

研究計畫結餘款分配主要處理計畫執行期滿後的經費餘額運用。結餘款金額若在新臺幣二千元(含)以內,將全數納入校務基金;超過二千元者,則須由計畫主持人依據計畫性質(個人或單位執行)辦理分配申請。分配後的經費可撥入個人或執行單位帳戶,協助主持人持續進行研究活動,直到其離職或退休為止。

詳細說明

研究計畫結餘款如何分配?比例是多少?

如果你正在辦理計畫結案且有剩餘經費,可依據以下比例與流程辦理:

項目類型

學校統籌比例

學院/單位運用比例

主持人使用比例

教研人員個人執行計畫

20%

20% (院、中心)

60% (至離職或退休)

教研或行政單位執行計畫

30%

40% (執行單位)

30% (至單位離職)

申請研究計畫結餘款分配要怎麼辦?需要哪些文件?

  1. 公文製作:請進入 iNCCU 系統製作公文掛號,隨文檢附相關申請表件。
  2. 表單下載:請至主計室網頁「表格下載」區,取得「計畫經費結餘款分配申請表」。
  3. 簽辦順序:由計畫主持人發起,經單位主管(系、所、中心)核章後,送交主計室辦理。

辦理研究計畫結餘款分配時要注意什麼?

  • 結餘款金額在二千元(含)以內者,不予分配,直接納入校務基金。
  • 個人計畫結餘款可使用至主持人離職或退休;單位計畫結餘款則使用至主持人離開該單位。計畫主持人身分異動後,如有餘額悉由學校或執行單位統籌使用。
  • 實際辦理時,建議與主計室確認最新分配規範與表單格式。

常見問題

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