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畫結餘款專區|注意事項

受理身份

申辦時間

審查方式

結餘款在新臺幣二千元以內者納入校務基金,超過二千元者依下列原則分配:

  1. 教研人員個人執行之專題研究計畫結餘款:
    20%由學校統籌運用;20%由學院(中心)運用;60%由計畫主持人使用至其離職或退休,如有餘額悉由學校統籌使用。
  2. 教研或行政單位執行之專題研究計畫結餘款:
    30%由學校統籌運用;40%由計畫執行單位運用;30%由計畫主持人使用至自該單位離職,如有餘額悉由計畫執行單位統籌使用。

常見問題

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