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1年4月26日起師生出席國際學術會議發表論文補助方式及額度修訂
公告-補助類
張貼人:高慧敏 ╱ 公告日期:2012-05-01一、依本校研發處100年12月21日第38次研發會議及101年3月21日第39次研發會議決議,修訂補助本校師生出席國際學術會議發表論文補助方式及額度,說明如下,並自101年4月26日起實施。(101年4月26日政研發字第1010010264號函諒達)
二、因應本校101年度各行政單位經費分配調整,修訂師生出席國際會議發表論文各區域補助標準。
三、本校編制內專任教師、研究人員及學生以本校名義出席重要國際學術會議並口頭發表論文,得向研發處申請補助。每篇論文以補助一人為限。每人每年以補助一次為原則。申請人應於會議舉行日七個工作日前向研發處提出申請。
四、國際學術會議,係指參與發表或評論之學者來自三個國家以上(含三個國家,以專職工作單位所屬國家認定之)。
五、研發處得視會議之重要性及年度預算酌予補助機票費及註冊費等項。
六、其他未盡事宜,請洽研發處學推組陳琬評小姐(校內分機63262)。
最後修改時間:2014-10-16 AM 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