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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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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餘款分配

結餘款分配

簽辦單位:計畫主持人→單位主管:系、所、中心→會計室

相關文件:

  1. 公文掛號(請進入INCCU系統製作)

     

     
  2. 經費結餘款分配申請表(會計室網頁→表格下載→計畫結案→計畫經費結餘款分配申請表)


注意事項:

結餘款在新臺幣二千元以內者納入校務基金,超過二千元者依下列原則分配:

一、教研人員個人執行之專題研究計畫結餘款:20%由學校統籌運用;20%由學院(中心)運用;60%由計畫主持人使用至其離職或退休,如有餘額悉由學校統籌使用。

二、教研或行政單位執行之專題研究計畫結餘款:30%由學校統籌運用;40%由計畫執行單位運用;30%由計畫主持人使用至自該單位離職,如有餘額悉由計畫執行單位統籌使用。

相關法規:國立政治大學建教合作計畫結餘款分配、運用及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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