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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科會「補助延攬人文學及社會科學類博士級研究人員試行要點」自113年1月1日 起停止適用
公告-國科會
張貼人:劉玉玲 ╱ 公告日期:2023-11-16 函轉「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延攬人文學及社會科 學類博士級研究人員試行要點」自中華民國113年1月1日 起停止適用一案,請查照轉知。
一、依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112年11月10日科會文字第 1120075263號函辦理。
二、為了使延攬博士級研究人員的機制更具彈性,國科會自 113年1月1日起,申請補助延攬人文及社會科學類博士級 研究人員請改依「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延攬客座科技人才作業要點」辦理,原「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 補助延攬人文學及社會科學類博士級研究人員試行要 點」停止適用,依原試行要點第3點第1款所訂「固定時 程申請方式」(1年分2期,每年5月及10月申請)並配合調整機制,不再分期辦理。
三、依上開「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延攬客座科技人才作業要點」第5點第1項第2款第1目略以,擬延攬博士級 研究人員參與國科會補助之專題研究計畫者:
(一)於申請國科會補助之專題研究計畫時一併提出;如計畫核定時僅預核名額者,俟覓得人選後,向國科會提出申請。
(二)未於申請國科會專題研究計畫時一併提出申請者,應針對其參與之研究計畫,向國科會個案提出申請。
四、隨函檢附112年11月2日修正「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 助延攬客座科技人才作業要點」1份。
附加檔案:
最後修改時間:2023-11-16 AM 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