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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公開徵求第二期「以包容為導向之科技計畫」
公告-國科會
張貼人:劉玉玲 ╱ 公告日期:2024-09-11 一、本計畫以「包容」為核心概念,徵求創新的社會實作(或實驗)計畫,期待能善用科技提出創新方案,積極提供被科技排除的群體或個人能
夠踐行人生所需的社會權。並且優先鼓勵跨領域、跨校學者結合社會團體共同籌組研究團隊,應用科技潛能研擬在地落實模式、培育兼具科
技與人社知識的人才、匯集產官學研之力共謀有效方案解決問題,並擴展至各個層面,以實現人人享有社會權的社會。
會提出申請。
212-058、02-2737-7590~2737-7592。
夠踐行人生所需的社會權。並且優先鼓勵跨領域、跨校學者結合社會團體共同籌組研究團隊,應用科技潛能研擬在地落實模式、培育兼具科
技與人社知識的人才、匯集產官學研之力共謀有效方案解決問題,並擴展至各個層面,以實現人人享有社會權的社會。
二、校內線上截止收件時間為113年12月16日(星期一)下午5 時止,逾期不予受理,請查照轉知。
三、本案訂於113年10月22日(星期二)下午2時於國科會第13會議室(臺北市和平東路二段106號2樓)舉辦徵件說明會,報名網址:
https://forms.gle/5hJKxQhnmWL9tTGr6,歡迎踴躍報名參加。
四、本計畫申請注意事項如下:
(一)計畫型別:
1.整合型計畫(限單一整合型):
(1)每年申請上限以新臺幣900 萬元為原則。每一整合型計畫須包含 2至4個子計畫為原則(含總計畫主持人 1件);子計畫性質宜分屬 2 個學門領域以上(優先鼓勵跨學術處);每一子計畫至少須有1 個社會團體參與。
(2)總計畫主持人必須主持1項子計畫,並負責整合型計畫之整體規劃、協調、研究進度及成果之掌握。總計畫及子計畫應合併成一案,由總計畫主持人提出申請,其餘子計畫主持人為整合型研究計畫之共同主持人。
2.個別型計畫:至少須有1個社會團體參與。每年申請上限以新臺幣300萬元為原則。
(二)計畫執行期程自114年5月1日起,每期至多2年。
(三)計畫申請書格式:
- 1年期以30頁為上限,多年期以45頁為上限,以中文撰寫為原則。
- 請檢附社會團體同意參與之意向書(格式自訂),且計晝提案必須有社會團體共同討論的佐證資料,及規劃社會團體共同參與推動之機制設計。
會提出申請。
五、本計畫案相關疑義,請洽國科會人文處袁詠蓁博士,電話:02-2737-7499。有關系統操作問題,請洽國科會資訊系統服務專線,電話:0800-
212-058、02-2737-7590~2737-7592。
最後修改時間:2024-09-12 AM 7: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