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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開會公開受理114年度特約研究計畫補助案

公告-國科會
張貼人:劉玉玲公告日期:2024-11-11
 校內截止收件時間為113年12月31日(星期二)中午12 時止,逾期不予受理
  1. 依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113年11月4日科會綜字第1130076962號函辦理。
  2. 國科會為鼓勵特約研究人員投入長期性、前瞻性之研究,以帶動我國科技之發展,加速提升我國之科技水準及國際學術地位,特訂定旨揭計畫作業要點。
  3. 計畫主持人(即所稱特約研究人員),除須符合國科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主持人資格之非退休人員外,並須累獲國科會傑出研究獎二次且於第二次獲獎申請當年之八月一日起滿二年以上。
  4. 計畫申請注意事項:
    1. 本特約研究計畫為至多三年期計畫,於同一期間內,以申請一件為限,但計畫主持人得同時依國科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規定申請一般專題研究計畫。
    2. 本計畫執行期程自114年8月1日開始,於執行期間核給計畫主持人研究主持費每月新臺幣四萬元,但不得同時領取國科會其他研究計畫研究主持費。
    3. 計畫主持人執行本計畫,最多以二次為限。
    4. 曾執行一次三年期傑出學者研究計畫者,視同執行一次本計畫。計畫主持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受第一項次數之限制,但與執行本計畫期間合計不得超過六年:
      1. 曾執行傑出學者研究計畫因國科會公告規定轉為一般型計畫。
      2. 配合國科會特殊任務而執行其他重大專案計畫致須終止本計畫。於執行本計畫或傑出學者研究計畫或前項第二款之重大專案計畫合計滿六年者,由國科會頒給傑出特約研究員獎牌。
    5. 本案校內截止收件為113年12月31日(二)中午12時止,為避免網路交通擁塞或不可抗力事件,務請申請人提早於國科會線上申請系統完成申請作業;另請所屬單位最遲務必於同日下午2 點前完成申請系統確認,並自系統列印申請名冊(須註明獲國科會傑出研究獎年度及次數)經單位主管核章於同日下午5時前送達研發處,俾利本校依限備函彙送國科會提出申請。
    6. 倘逾期線上送出申請案者,請逕由所屬單位以本校名義備函申請,並請負責完成所有申請作業相關事宜。
  5. 本計畫案相關疑義,請洽國科會綜合規劃處服務電話:2737-7440、7568、7847、7980、8010。有關系統操作問題,請洽資訊系統服務專線:0800-212-058,2737-7592。
最後修改時間:2024-11-11 AM 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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