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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科會公開徵求114年度「前瞻技術產學合作計畫」

公告-國科會
張貼人:劉玉玲公告日期:2025-02-13
 

114315日起受理申請,校內截止收件時間為114523日(五)下午 5 時止,逾期不予受理

 

一、依國科會11424日科會產字第1140007874號函暨「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前瞻技術產學合作計畫作業要點」規定辦理。

二、計畫旨在鼓勵大專校院及學術研究機構與企業進行產學
合作,共同投入研發,以強化企業新興領域專利布局、產業標準建立或系統整合,並協助企業進行長期關鍵技術研發人才培育。

三、本案分三類型計畫,申請注意事項如下:

() 前瞻技術研發型計畫:

1、合作企業總配合款中提供申請機構研究發展經費每 年不得少於四千萬元,申請計畫補助款每年以不高 於前述之經費為原則,主導合作企業金錢出資予申請機構每年應達二千萬元以上。

2、執行期間最多為三年。

3、申請本計畫者需先提「計畫構想申請書」,國科會 審查通過後始可提計畫申請書,合作企業未達三家 者,構想書中需強調參與合作企業可達成之外溢效果。 

 

() 產學研發中心型計畫:

1、合作企業配合款每年不得少於一千萬元,申請計畫 補助款每年最多以一千萬元為原則,主導合作企業出資每年應達五百萬元以上。

2、執行期間最多為三年。

3、以既有研發中心或產學合作轉型申請者,其配合款
除包括合作企業原研發中心或產學合作投入費用外,須另新增研發費用納入本計畫合作企業配合款。同時,申請國科會計畫補助款以不超過該新增研發費用為原則。 

() 領先技術發展型計畫:

1、領先技術發展型-一般領域:

(1) 合作企業配合款每年不得少於五百萬元,且須高 於申請計畫補助款。

(2) 執行期間為一年。

2、領先技術發展型-運動科技領域:

(1) 合作企業配合款每年不得少於二百萬元,且須高 於申請計畫補助款,其中企業配合款之50%得以提 供設備折抵出資,依本會補助產學合作研究計畫作業要點規定辦理。

(2) 執行期間為一年。 

四、有意申請者,請於旨揭截止期限前並循國科會學術研發服務網登入(學術研發服務網/產學類計畫/前瞻技術產學 合作計畫),完成申請作業,並請所屬單位於次日中午前將申請名冊(經單位主管核章)送達研發處,俾利備函彙送國科會提出申請。(申請前瞻技術研發型計畫者需附上計畫構想申請書紙本一式3份及光碟片1)

五、本計畫申請相關疑義,請洽國科會國科會產學處電話: (02)2737-7232。有關系統操作問題,請洽國科會資訊系統服務專線,電話:0800-212-05802-2737-75907592。 

最後修改時間:2025-02-13 AM 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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