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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 新住民發展基金徵求113年度補助研究計畫之研究議題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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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類別 | 其他 |
機關名稱 | 內政部 |
公告時間 | 2023-01-16 |
內容 | 主旨:函轉內政部檢送新住民發展基金徵求113年度補助研究計畫之研究議題案,請查照轉知。 說明:
一、依據內政部112年1月10日內授移字第1120910099號函辦理。
二、內政部為落實新住民及其子女照顧輔導之研究事項,將由新住民發展基金公開徵求113年度政策性專案補助研究計畫議題,另依該基金補助經費申請補助項目及基準第18點規定略以,一般性研究計畫以1年期為限;特定政策性研究專案,同一計畫期程最長為3年,以積極務實提升政府優質服務目標,作業流程說明如下:
(一)第1階段「公開徵題」:為廣徵新住民研究議題,援例向新住民發展基金委員、各部會(機關)、直轄市、縣(市)政府及全國各大專校院,徵詢一般性及政策性研究議題,並將提案內容函請相涉部會(機關)提供意見,再由內政部於112年2月至3月間,召開跨部會及專案會議,邀請專家學者及該基金委員共同研商,凝聚共識擇定8項研究主題,以強化政策主導性,並將研商結果提報該基金管理會第39次會議審議;至參採情形不會個別通知提案單位。
(二)第2階段「公開徵件」:後續將依上開核定主題公告,徵求各界提出研究計畫並召開審查會評選,評選結果將提報新住民發展基金管理會核定後,再個別函知申請單位,以利進行後續研究。 三、為使補助研究計畫議題能涵蓋不同領域,請提案單位或提案人參考「94年至112年度補捐助辦理研究計畫之研究議題類別統計表」(如附件2),曾補助之研究議題不宜再行提出。
四、本校教研人員如有旨揭研究議題之相關建議提案,請依「新住民發展基金徵求113年度補助研究計畫之研究議題提案表」(如附件3),於112年2月8日(星期三)前,將電子檔將研究議題之研究重點及內容摘要等資料逕寄內政部承辦人電子信箱(chang8817@immigration.gov.tw)彙辦。如有相關疑義,請洽詢內政部移民署張瑋苓研究員,電話:(02)2388-9393分機2591。
五、隨文檢送內政部來函(如附件1)、研究議題類別統計表(如附件2)及研究議題提案表(如附件3)各乙份供參。 |
承辦單位 | 學術推展組 |
承辦人 | 蔡翔安 |
分機 | 62903 |
本校收件 截止時間 | 2023-02-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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