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服務

:::
標題教師及研究人員申請校外各項補助案學校配合款
受理身份教師
申辦時間隨時受理,批次審查【113年度各批次收件截止日:3月8日(五)、5月24日(五)、9月13日(五)、11月8日(五),均為當日下午5時前】
審查方式隨時受理,於學術補助審查小組會議批次審查。
內容

◇   申請規定

  • 申請時程:原則上應於計畫申請或投標前提出申請;總經費經補助機關刪減者,配合款亦按比例刪減(若有特殊原因,得於計畫核定後提出申請)。
  • 計畫類型:教育部、國科會特殊計畫或其他政府機關為主。
  • 額度上限:以計畫總經費 20% 為上限(原則上由申請人所屬單位學校統籌經費各負擔一半。但教育部國科會特殊計畫,得申請全數配合款由學校統籌經費負擔)。
  • 補助項目:學校補助配合款應優先支用於計畫相關之圖儀費、設備費及工讀金。
  • 審查程序:線上申請完成後,請將申請表格與相關附件等紙本,經系(所)、院(中心、館)依行政程序簽核後,於五日內送達研發處,始完成申請作業。
  • 申請學校配合款總金額達 50 萬元以上者,經提研發處審查小組會議審議通過後,須另提請研究發展會議複審。


◇   檢附資料

  1. 學校配合款申請書(線上申請送出後可列印)
  2. 計畫書(含預算表)
  3. 計畫經費核定清單
  4. 補助或委託機構要求編列配合款(比例)之公文、公告或辦法
  5. 申請配合款說明(視需要檢附,須由計畫主持人親簽,A4一頁以內;內容應包含配合款預算規劃,及申請本校補助之必要性)
  6. 配合款支用規劃表(申請配合款金額超過50萬元者應檢附)



申請文件
法規依據
申請程序流程圖
承辦單位學術推展組
承辦人杜韋漢
分機63262
常見問題 
Q1◆ 如何填寫計畫預算表裡的配合款金額?

因學校經費有限,請依委託或補助單位規定之最低金額或比例填寫,如未規定金額或比例,請參考法規並依最低需求填寫。

Q2◆ 申請完成後就可以使用配合款嗎?

配合款需經會議審查,每三個月審核一次。核可後會發核定公文給計畫主持人,需憑核定公文才能使用經費及辦理核銷。

Q3◆ 本單位無法自行負擔一半的配合款,可以不分攤嗎?

如計畫類型為教育部/國科會計畫,或特殊情形無法自行負擔部分配合款,需另檢附說明須學校全額統籌之必要性(無固定格式,A4一頁以內),並由計畫主持人簽章,以利委員審核,但仍有可能無法補助全額配合款。

Q4◆ 可以用配合款支付○○○費用和買╳╳╳物品設備嗎?

配合款之使用期限與執行計畫相同,支用項目以原計畫核定項目為範圍,如需另支與計畫相關之設備費或人事費,需於配合款申請時提出支用規劃表。

Q5◆ 如有需要更改配合款使用的期限和使用項目該怎麼辦?

請至研發處網頁下載「國立政治大學學術研究補助變更申請表」,填妥並檢附相關資料向研發處提出申請。

鼓勵學生跨領域、跨國、培養多元能力、服務社會、在世界發光發熱113 吳大猷先生紀念獎獲獎訊息獲獎訊息
高教深耕計畫辦公室大學社會責任辦公室研究倫理線上審查系統政治大學出版社
cron web_use_lo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