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服務

:::
標題教育部學術獎
受理身份教師
申辦時間依來文時間辦理
審查方式申請案送研發會議審議,並依據來文規定辦理。
內容
教育部第62屆學術獎申請案,本校校內申請作業至106年12月11日(星期一)下午4時前受理截止,請轉知有意申請之教研人員,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6年10月2日臺教高(五)字第1060141747號函辦理。
二、學術獎為教育部頒贈之最高學術獎項,係獎勵國內積極從事學術研究,有重要貢獻或傑出成就並獲得學術界肯定者。
三、申請資格限制:曾獲得教育部學術獎者不得重複申請;另未具中華民國國籍者,應具本國專科以上學校或學術機構專職5年以上年資。
四、校內申請推薦作業:
(一)申請人應檢送資料:
1、資料檢核表(如附表一)。
2、推薦書(如附表二)。
3、推薦信:請依教育部公告辦法規定之推薦人資格備妥(如附表三)。
4、代表著作至多5件。
5、英文簡介(Curriculum Vitae)。
6、其他足以顯現個人學術貢獻獲傑出成就之文件。
7、上開文件檔案均可至本校研發處網頁/最新活動與訊息區下載。除推薦信外,其餘文件均為一式5份,電子檔請傳至aes@nccu.edu.tw。
(二)校內推薦作業:
1、申請人備齊以上文件後送研發處學評組。
2、由研發處提研發會議審議,依會議決議向教育部正式推薦。
五、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教育部規定辦理。
六、檢附來文及教育部設置學術獎辦法供參。
 
申請文件
法規依據
申請程序 
承辦單位學術評鑑組
承辦人王詩婷
分機62878
常見問題 
鼓勵學生跨領域、跨國、培養多元能力、服務社會、在世界發光發熱獲獎訊息獲獎訊息獲獎訊息
高教深耕計畫辦公室大學社會責任辦公室研究倫理線上審查系統政治大學出版社
cron web_use_lo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