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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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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外文學術著作編修、投稿及中文學術著作翻譯
受理身份學生 , 教師
申辦時間隨到隨審
審查方式隨到隨審
內容

一、申請時間:外文期刊、學術專書篇章或專書刊登或出版後一年內提出申請。

二、申請身份:學生(需經指導教授推薦)/編制內專任教師或研究人員(合著請由其中一位提出申請)。

三、補助金額:以實際編修費、投稿費或翻譯費為原則,每次補助一萬元為上限,每人每年以二萬元為限。

四、檢附資料:

  1. 檢附該外文期刊、學術專書篇章或專書被接受或發表之證明文件。
  2. 公用清冊。 (經費代碼106KY013)
  3. 編修費「收據正本」請黏貼於支出憑證粘存單。
  4. 擬申請編修補助之學術著作全文(雙面列印)



申請文件
法規依據
申請程序 
承辦單位學術推展組
承辦人蔡彥亭
分機63262
常見問題 
Q1如果請外籍人士編修,無法親簽領據可以嗎?

依本國規定領據務必請領款人親簽,故請將表單填妥後以電子郵件傳遞檔案傳真文件給外籍人士,請其親簽後郵寄,無法以傳真文件進行核銷。

Q2如果請外國公司編修,沒有正式發票可以嗎?

外國公司編修費之請領,可檢附該公司開立之任何形式收據或其電子郵件確認信,並另檢附「支出證明單」及「銀行匯率表、信用卡帳單影本或水單(擇一)」。

Q3學生快要畢業可以申請嗎?

申請人提出申請案時需具有在學學生身份,核畢入帳時可不具學生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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