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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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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邀請國際傑出教學及研究人才
受理身份教師 , 單位
申辦時間學者抵校兩個月前提出申請
審查方式獲科技部或其他校外機構補助者,核給上限為獲外單位補助金額二分之一;依前揭標準計算,每案補助金額五萬元以內,採隨到隨審方式,授權研發處核定。情形特殊或每案補助金額逾五萬元者,提送研發處審查小組會議審議。
內容 申請規定

一、申請資格

各單位擬邀請之學者應兼具下列條件:

  1. 為任職於國內外大學或研究機構之知名學者專家。
  2. 其學術專長對申請單位之教學研究有助益者。

二、規模

學者在校講學期間至少應為七日,至多不超過六十日,且來訪目的需至少為下列活動之一:

  1. 舉辦師生座談或演講活動,其主題為國內所欠缺或待加強之學術領域。
  2. 開設學分課程。
  3. 與本校師生共同研究、發表論文。

、申請途徑 
        iNCCU愛政大校務系統Web 教師資訊系統學術研究補助系統填寫申請單存檔送出申請案。 線上申請完成後,併同申請表及相關資料紙本送達研發處,始完成申請作業。
       
    檢附資料(請雙面列印)

  1. 申請表
  2. 行程安排
  3. 邀請理由
  4. 工作內容
  5. 預期之具體成果
  6. 申請特聘講座說明(若無申請則無需填寫)
  7. 申請商務艙說明:(若無申請則無需填寫)
  8. 其他附件:其他個人基本資料,如學歷、經歷、其他學術論文、學術獎、專利等資料,請另紙繕附,格式不拘。

 結案程序

獲補助者,應於執行期限結束後1個月內配合辦理事宜如下:

一、依會計相關規定辦理經費核銷。

二、成果報告繳交
       
 成果報告電子檔上傳途徑:iNCCU→校務系統Web版→教師資訊系統→研究服務→學術研究補助系統→查詢、修改申請單與成果報告書上傳

三、結案文件
  1. 核定公文 / 經費核定清單
  2. 支出憑證黏存單
  3. 公用清冊
申請文件
    法規依據
      申請程序 
      承辦單位學術推展組
      承辦人劉玉玲
      分機66899
      常見問題 
      Q1邀請國際傑出教學及研究人才補助案各項標準為何?

      請參照邀請國際傑出教學及研究人才補助經費補助標準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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