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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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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校外各單位補助大型國際研討會議資訊
受理身份單位 , 教師
申辦時間 
審查方式 
內容

補助單位

申請時間

(申請時間為參考,依委辦單位公告和辦法申請時間為準)

補助辦法

科技部

第一期:31日至331

第二期:91日至930

科技部補助國內舉辦國際學術研討會作業要點

外交部

1.申請補助舉辦大型國際會議,應在外交部籌編年度概算三個月前檢附活動計畫書提出申請。

2.未列入年度預算之其他會議申請補助,應於活動舉行一個月前檢附前項計畫書提出申請。

3.申請補助參加國際會議,應於會議舉行一個月前檢附申請書提出申請。

外交部補助外交事務研討會議作業要點

 

聯絡電話:(02)2348-2193

教育部

每年分三次於下列期間受理申請案:

(1)21日至228日:

受理當年51日至831日間辦理之活動。

(2)61日至630日:

受理當年91日至1231日間辦理之活動。

(3)111日至1130日:

受理次年11日至430日間辦理之活動。

教育部補助辦理國際學術教育交流活動實施要點

蔣經國國際學術交流基金會

國際合作學術研討會類申請案件必須經由「網路線上申請」,該系統開放時間為每年81日至915(第一期)121日至隔年115(第二期);線上申請網頁由此進入

蔣經國國際學術交流基金會國際合作學術研討會資訊

台北市政府秘書處

明(106)年度第一期受理收件日期為即日起至1051215日止(限審查106年全年度舉辦或參加的活動)。

第二期受理收件日期為至106615日止(限審查10671日至1061231日舉辦或參加的活動)。

核定受補助案件均須於1061231日前執行並核銷完畢。

105年度臺北市政府秘書處協助及配合各界辦理大型及國際性會議或活動申請公告

 

臺北市政府秘書處協助及配合各界辦理大型及國際性會議或活動之處理原則

澎湖縣政府

為推廣淡季觀光,申請單位來澎舉辦國際會議、研討會、活動或獎勵旅遊之期間以105915日起至106315日止為限,始有補助。

澎湖縣政府補助機關()、團體來澎辦理國際會議、研討會、活動暨獎勵旅遊實施計畫

經濟部國貿局

受理時間:每年九月中旬公告,十月收件。

行政院觀光發展推動委員會推動國際會議及展覽在臺辦理補(捐)助原則

 

經濟部國貿局最新公告

 

相關申請表格格式

申請文件
    法規依據
      申請程序 
      承辦單位 
      承辦人 
      分機 
      常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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