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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人員進行研究時必須遵守的各項行為規範,特別是以「人類為受試者」的研究計畫,應強調對受試者之保護。這些研究規範包括客觀、誠信、責任及維護個人尊嚴,確認個人隱私。常見的研究倫理議題包括:
研究參與者因參與研究而受到生理、心理創傷的風險,其機率和強度,並不大於在一般日常生活中所可能遭遇者,或不大於與一般健康的人在例行之醫療、牙醫、心理檢查時所可能遭遇之身心創傷的風險機率。
(以上部分取自台大研究倫理中心)
研究倫理 / 用語解釋
研究倫理用語
1. 研究倫理 (事前審查)研究人員進行研究時必須遵守的各項行為規範,特別是以「人類為受試者」的研究計畫,應強調對受試者之保護。這些研究規範包括客觀、誠信、責任及維護個人尊嚴,確認個人隱私。常見的研究倫理議題包括:
- 隱私 (Privacy)
- 保密 (Confidentiality)
- 匿名 (Anonymity)
2. 學術倫理 (事後審查)
與研究倫理同為研究人員進行研究時必須遵守的各項行為規範,惟兩者所關注面向不同:學術倫理旨在規範研究人員妥善蒐集資料、呈現真實數據、避免剽竊/抄襲、不當作者定義/掛名、重覆發表/出版等行為。常見的學術倫理議題包括:
- 捏造 (Fabrication)
- 篡改 (Falsification)
- 剽竊 (Plagiarism)
3. 人類研究
泛指所有涉及人類研究參與者之研究,包括研究對象、方法、目的。依據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推動專題研究計畫研究倫理審查試辦方案,人類研究係以個人或群體為對象,使用觀察、介入、互動之方法或使用未經個人同意去除其識別連結之個人資料,而進行與該個人或群體有關之系統性調查或專業學科的知識探索活動
4. 免除審查
「免除審查」並非「不用送審」,而是:「免除全委員會合議討論或委員各別審查」。由研究倫理中心主任與資深經理人初步研商與提供建議後,交由召集人核判是否屬於「免審類別」。免審類別之研究計畫須符合以下條件:
- 幾近於零風險
- 研究不受行政院衛生署相關法規之規範與管理
- 不涉及受刑人
- 不涉及個人可辨識之資料
- 不涉及健康照護資料
研究參與者因參與研究而受到生理、心理創傷的風險,其機率和強度,並不大於在一般日常生活中所可能遭遇者,或不大於與一般健康的人在例行之醫療、牙醫、心理檢查時所可能遭遇之身心創傷的風險機率。
(以上部分取自台大研究倫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