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服務

:::

非科技部計畫-行政流程 / 計畫申請

計畫申請:

  各委託/補助機關(構)來函公告,計畫主持人於規定期限前備齊計畫書(含經費表)等申請文件,會簽研發處、主計室審核,呈請校長核定;再將申請文件送文書組用印。

  申請文件請依委託/補助機關(構)規定檢附,例如:

  1. 教師資格證明或在職證明:洽人事室
  2. 組織規程:人事室→人事法令→教研人員→組織→「組織規程」
  3. 立案證明:秘書處→表格下載→其他表格→「本校中、英文立案證明書」
  4. 免稅證明、稅籍證明、信用證明:洽出納組
  5. 投標授權書:研究發展處→行政服務→下載區→表單→投標授權書(範例供參)
  6. 廠商資格審查表:依據委託單位範本
  7. 計畫申請書:請依委託/補助機關(構)格式撰寫,並依本校訂定「建教合作實施暨收支管理規定」編列行政管理費,若行政管理費低於本校規定者,請檢附相關證明文件,簽奉核准。

備註:

  1. 計畫主持人須以學校「國立政治大學」名義函文送委託/補助機關(構)辦理計畫申請;或自總務處下載「國立政治大學蓋用校印、校長簽字章或職章申請單」透過學校行政作業;以學校名義、代表人校長完成申請程序。用印申請單下載途徑:本校首頁→教職員工→表單服務系統→系級單位查詢(請選總務處)→輸入表單字串或關鍵字查詢(校印)。
  2. 參照本校「建教合作實施暨收支管理規定」。

 

鼓勵學生跨領域、跨國、培養多元能力、服務社會、在世界發光發熱獲獎訊息獲獎訊息獲獎訊息
高教深耕計畫辦公室大學社會責任辦公室研究倫理線上審查系統政治大學出版社
cron web_use_log